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交通與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82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9號)精神,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將于2016年5月21-22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5月21日 | 上午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14:00-17:0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5月22日 | 上午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14:00-18: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二、報考條件
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辦法和程序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報考人員先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至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2)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和人社局共同組織進行。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3月5日至3月25日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后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為老考生,否則為新考生。
1.新考生經網上報名后使用A4紙打印《2016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經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老考生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進行網上報名,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不需打印《報名表》。
3.省外轉入的考生(網上報名系統考生類型顯示為“異地考生”)按新考生報考并于2016年3月23日-25日攜帶申報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無需提供該省考試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轉移證明。
(二)現場審核
新考生須于2016年3月23日— 25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報名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2.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需核對原件);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4.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需核對原件);
5.申請免試兩科的人員,還應提供從事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滿15年,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的單位證明;
6.所在單位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交分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若所在單位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報考人員,須以總公司報考。
以上有關申報材料及復印件統一為A4紙。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對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并予以通報批評,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列入資格考試重點審查名單。對考生所在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根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暫行辦法》將其不良行為記入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
(三)網上繳費
考試考務費標準按有關部門規定:客觀題考試科目(《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每人每科57元;主觀題考試科目(《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每人每科72元。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于3月 30日前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方才全部完成。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資格審查通過并繳完費用的報考人員應于5月13日至5月19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宜
(一)今年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逾期無法補報名,將視為放棄本次報考。
(二)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為合格;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的考試為合格。
(三)《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考生須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的墨水筆以及鉛筆和圓珠筆;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其他事宜
(一)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應于 3月30日前將《報名表》(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和職改辦于審核部門意見欄加蓋公章)及證明材料匯總,報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管理委員會審查后,生成準考證供考生網上下載打印。
(二)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三)2016年繼續使用2014年版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可向福建閩建工程書店購買,聯系電話: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的聯系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省住建廳直屬單位金山辦公區;電話: 0591-87117039。
附件:1.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各報名點聯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