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由廈門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主編的《福建省預拌砂漿生產與應用技術規程》,經審查,批準為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DBJ /T13-76-2016,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原《干混砂漿生產與應用技術規程》DBJ 13-75-2006、《預拌砂漿生產與應用技術規程》DBJ 13-76-2006同時廢止。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函告省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
該標準由省廳負責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