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代理人員:
貫徹落實《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積極開展繼續教育活動。專業技術及管理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是作為聘任、續聘或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以及專業技術及管理人員年度考核的一項依據。根據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繼續教育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交科技〔2015〕10號)的要求,每年組織1-2次繼續教育驗證工作。現將繼續教育驗證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務對象
中心代理人員
二、提交材料
(一)參加中心繼續教育學習的代理人員需提交繼續教育證書、繼續教育證明卡。
(二)參加外系統培訓需提交經單位認可繼續教育證書外,還需提供課程表、培訓通知、結業(合格)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三)無繼續教育證書者,還需提供一張一寸彩照。
三、提交時間
第一批: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1日
第二批:2016年7月25日——2016年8月5日
備注:1、請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交至職業資格處(黃色樓201室);
2、材料可通過快遞送達,若信件丟失后果自負;
3、提交材料時,請留下聯系方式,方便驗證完成后通知取證;
4、對自聘任起至驗證日累計學時未達到規定年度學時累計數的專業技術人員不予驗證,待下次學時補足后再予以驗證。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1-968980或0591-87078518
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雞山路27號交通運輸人才職業服務中心職業資格處(黃色樓201室)林祺收
福建省交通運輸人才職業服務中心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