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交通與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號)精神,2016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2016年10月15-16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計價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二、報考條件
2016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辦法和程序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報考人員(原則上報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的注冊地應在福建省)先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至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2)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和人社局共同組織進行。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7月21日至8月12日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后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為老考生,否則為新考生(需進行現場審核)。
1.新考生經網上報名后使用A4紙打印《2016年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經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老考生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進行網上報名,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不需打印《報名表》。
3.省外轉入的考生(網上報名系統考生類型顯示為“異地考生”)按新考生報考并于2016年8月10日-12日攜帶申報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無需提供該省考試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轉移證明。
(二)現場審核
新考生須于2016年8月11日-12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報名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報考條件要求提供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需核對原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及工作業績證明》(可在報考簡章中下載表格,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5.申請免試兩科的人員,還應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需核對原件)。
6.報考單位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分公司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提交該分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須以總公司報考。
以上有關申報材料及復印件統一為A4紙。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對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并予以通報批評,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列入資格考試重點審查名單。對考生所在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根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暫行辦法》將其不良行為記入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
(三)網上繳費
考試考務費標準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于8月15日前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全部完成。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于10月7日至10月13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宜
(一)今年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逾期無法補報名,將視為放棄本次報考。
(二)全國造價工程師考試為滾動考試(每2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需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生不得攜帶移動電話、電子手表、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及鬧鈴),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四)考試使用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13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13版)、《建設工程計價》(2013版)(2014年修訂)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訂),《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使用舊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從中國建設工程造價協會網站(網址: http://www.ceca.org.cn)或中國計劃出版社網站(網址:http://www.jhpress.com)上下載“教材修改說明”。本次考試不涉及“營改增”的政策變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為準。
五、其他事宜
(一)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和人社局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報名材料,防范有組織的跨省團伙考試作弊行為。
(二)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應于 8月19日前將《報名表》(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和職改辦加蓋公章于審核部門意見欄)及證明材料匯總,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后,生成準考證供考生網上下載打印。
(三)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四)考試用書可向福建閩建工程書店購買,聯系電話:0591-87836125。
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的聯系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省住建廳直屬單位金山辦公區;電話: 0591-87117039。
附件:1.2016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2016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報名點聯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