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公用局、園林局、總工會,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工會工作委員會,各設區市建設系統工會:
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全省住建行業古建人才隊伍建設,傳承古建技藝,提升木工隊伍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營造尊重技能、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激發職工學技術、學技能的熱潮,為全國大賽選拔優秀選手,經研究,定于2016年8月下旬在惠安舉辦全省住建行業“閩南建筑杯”古建木工崗位技能競賽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競賽組織機構
本次競賽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總工會聯合主辦,省建設建材工會和泉州市建設建材工會承辦, 福建省閩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協辦。成立競賽組委會(成員名單詳見附件1),辦公室設在省建設建材工會,負責競賽具體工作。
二、競賽工種與標準
(一)競賽項目:古建木工
(二)競賽標準:競賽參照國家頒布的《古建木工職業標準》,結合古建木工特點及本工種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要求進行,分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各100分。理論試題、操作技能考核由組委會組織專家按照相關標準制定,理論知識考核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操作技能考核統一提供素材和《競賽規則》,選手均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作業,組委會組織理論評委閱卷、組織裁判對操作技能作品現場評分。《理論知識考試題庫》及《操作技能考核規則》另發。
(三)競賽裁判主要從全省建筑、園林行業古建木工資深專業人員中篩選組成。
(四)個人和團體名次分別以相應的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個人總分=理論成績(100分)×30%+操作技能(100分)×70%,團體總分=各參賽代表隊三位選手個人總分之和。
三、參賽資格與報名
全省建筑、園林行業持有古建木工中級(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從事相應崗位工作5年以上,經組委會審核批準的職工,可報名參加競賽。每個參賽代表隊由同一個企業選派的3名選手代表本企業參賽,鼓勵企業選派在本企業已繳交社會保險2年以上(含2年)的職工參賽(分配名額詳見附件2)。
此次競賽被列為省級一類賽、省職工職業技能大賽,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公用局、園林局和建設系統工會要高度重視,廣泛動員相關企業開展崗位練兵活動,各企業要積極組織初賽;各設區市建設系統工會在初賽的基礎上,開展職工崗位技能競賽選拔賽,選拔推薦優秀選手參加此次競賽活動,并負責本地市參賽選手的報名和聯絡工作。于2016年8月12日前將參賽選手報名表及相關材料(詳見附件3)寄送至省建設建材工會。
四、獎勵辦法
(一)個人獎項
1.參加本次競賽的全體選手,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成績均達到60分(各60分)以上者,核發住建部規定的相應工種高級工職業培訓合格證書。
2.獲得本次競賽第1名且正式從事本工種工作3年以上的選手,符合條件的,可按程序向福建省總工會申報“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
3.獲得本次競賽前5名的選手,可按程序向福建省總工會申報“福建省金牌工人”。
4.獲得競賽前10名的選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授予“福建省住建行業古建木工十大技術標兵”稱號,其中女職工選手,可按程序向福建省總工會申報“福建省五一巾幗標兵”。
(二)團體獎項
1.獲得團體前十名的代表隊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分別授予全省住建行業“閩南建筑杯”古建木工崗位技能競賽團體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6個;前十名代表隊選派的3名參賽選手均符合報名條件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其所在企業相應的信用考核加分。另評選若干名優勝獎和優秀組織獎。
2.獲得本次競賽一等獎的代表隊,符合條件的,可按程序向福建省總工會申報“福建省工人先鋒號”。
五、其它
1.各單位報送選手名單時,隨附每位選手個人近期兩寸彩照三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有中級工證書的選手附證書復印件;已為參賽選手繳納社保的單位需附相關材料。
2.競賽具體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
3.聯系人:省建設建材工會林希,電話:0591-88500559,傳真:0591-87546750;郵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附件:1.全省住建行業“閩南建筑杯”古建木工崗位技能競賽組委會成員名單
2.全省住建行業“閩南建筑杯”古建木工崗位技能競賽參賽選手名額分配表
3.全省住建行業“閩南建筑杯”古建木工崗位技能競賽參賽選手報名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總工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