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的通知
閩建辦房函[2016]22號
發布時間:2016-09-13 來源: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瀏覽次數:2129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為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根據住建部2015年修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4號)第17條規定,現就開展2016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在福建省內注冊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其中:取得暫定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參加資質年檢。
二、年檢辦法
(一)按照屬地化和“誰審批資質、誰負責檢查”的原則,由企業通過《福建省房地產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進行無紙化申報。其中:一、二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年檢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
(二)各地應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經營情況,分為紅色、黃色、綠色,實行差異化檢查,具體顏色劃分和檢查辦法參見《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5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檢查的通知》(閩建辦房函〔2015〕16號)。注重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成果運用,對于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AA級以上的企業,資質年檢列入綠色通道,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B級以下(含B級)
的企業,列入紅色通道,嚴格進行審查。
(三)在資質年檢過程中,資質年檢部門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問題,應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整改的,資質年檢予以通過;逾期未整改的,資質年檢不予通過。對列為紅色、黃色監管的企業,要進行重點監管,加強檢查頻次;對于列為綠色監管的企業,予以簡化資質年檢手續。未按期參加資質年檢的企業,需由企業提交情況說明,經所在地的市、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確認后,給予補檢。
三、工作要求
(一)資質年檢部門應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信息系統》申報的情況及有關數據進行審查,并做出資質年檢結論。企業可通過《信息系統》查詢資質年檢結論。
(二)資質年檢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批后監管的重要方式,各市、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要履行好資質年檢職責,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并公布資質年檢結果。
(三)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資質年檢部門應將市本級及所轄縣(市)的資質年檢情況進行匯總,填寫《2016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情況匯總表》,于11月10日前報送省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電子版發送至:fjjsliubo@163.com)。
附件:2016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情況匯總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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