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石獅高新區電子信息園道路完善工程已由石獅市經濟局以獅經計[2014]117 號
文 、獅經計[2012]111 號文、獅經計[2014]99 號文、獅經計[2012]72 號文、獅經計[2012]45
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石獅市經濟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自籌,招標人為石獅
市經濟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石獅市永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
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 石獅市
;
2.2. 工程建設規模: 約 1068 萬元 ;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工程招標范圍為后湖路樁號K0+000~K1+012施工界限內的人行道工程、
綠化工程、弱電工程;后湖二路北段樁號 K0+034.98~K0+832.40 的人行道工程、綠化工程、弱
電工程;石獅高新區電子信息園北側 20 米路樁號 K0+08.385~K0+333.383 施工界限內的人行道
工程、綠化工程、弱電工程;后湖一路樁號 K0+000~K0+129.46 設計范圍內的綠化工程、弱電工
程;后湖二路樁號 K0+470~K0+820.965 人行道工程、綠化工程、弱電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設計文件的所有內容
2.3.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10688332 元;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 180 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 ;
2.5. 標段劃分(如果有): / ;
2.6. 質量要求: 符合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三 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資質
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若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
經理被納入違法違規書面檔案記載,在其被限制生產經營活動期間,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閩建筑[2015]35
號文)和《關于規范省外入閩建筑企業信息登記工作的通知》(閩建辦筑[2015]13 號文)規定:
省外建筑企業到我省開展建筑活動(含參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標活動)實行信息登記。省外
建筑企業應當登錄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建筑市場綜合監管信息平臺的相應信息系統(下稱“省
外信息登記系統”),填報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在
我省開展建筑活動的省外建筑企業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記系統”所登記的信息為準。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二 級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根據泉建筑[2015]70 號文,省外建筑施工企業,須有經福建省住建廳備案的專業且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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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核準的資質(指截標時該資質的核準權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級住建部門無核準權限),同
時由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含一級注冊臨時建造師)作為項目經理,方可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3.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應優先選用福
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作為聯合體成員,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 / 為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
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
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4. 本招標項目 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
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 市政工程 類。投標人的企業
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季度信用得分低于 60 分或在規定網站平臺查不到季度信用得分
的按廢標處理);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規定資質的聯合體
各方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
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每季度首月 10 日后開標的招標項目,為投標人上季度相應類
別企業季度信用分;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含 10 日)開標的,則為投標人上季度前一個季度的
企業季度信用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網址:xy.fjjs.gov.cn)每季度公
布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投標人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本單位的企業信用得分。企業季度
信用分以項目截標時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發布的數據為準。項目截標后不
論何種原因變更的信用評價信息,不在變更前已截標的招投標項目中使用。由于投標人名稱變
更,造成評價系統公布的與變更后的投標人名稱不一致的,投標人應在資格審查文件中提供名
稱變更材料,并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單獨再向招標人遞交一份名稱變更證明材料復印件且加蓋投
標人單位公章。未如實提供名稱變更材料的,視為弄虛作假行為。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不要求 ;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
要求: 不要求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內(含
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 個標
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7. 其他資格要求: / 。
3.8.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9.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招標項目 采用 電子招投標。采用電子招投標的,其執行的文件為:
(泉建交易[2009]7 號文及招標項目所在地關于電子招投標的規定) 。
4.2. 采用電子招投標的,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 08 時 30 分至 2017
年 1 月 25 日 17 時 30 分通過 “泉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采取無記名方式支付 50 元即可
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在后續階段可通過網上下載答疑紀要;操作方法詳見網站下載專區中的相
關操作指南。施工圖紙另計(如需購買),售后不退,購買圖紙預約電話:0595-887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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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經評審合理低價中標法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投標保證金為 貳拾 萬元人民幣,投標申請人應于截標前,由企業法人基本帳戶匯往招標
人指定賬戶:
賬戶名稱:石獅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一):興業銀行石獅支行 賬號:158300100100038732
開戶行(二):中國建設銀行石獅支行 賬號:35001658107050001824
開戶行(三):中國農業銀行石獅支行 賬號: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賬戶任選一個匯入。匯款憑證上用途欄應注明本工程招標編號,要求提交受理銀行錄
入憑證,并于交標時提供復印件一張,否則投標人將承擔由此造成投標保證金不能及時退回的
責任。若投標人為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也可采用年度投標保證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標
保證金的龍頭企業須在資格審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內的收訖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
章)隨資格審查文件一起遞交。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7 年 2 月 13 日 9 時 30 分(北京時間)。投標人自行使用電
子標書軟件對做好的電子投標書進行上傳,交標前應自行準備信封,寫明投標單位名稱,提交
人簽名確認后,將 U 盤裝入信封內密封;交標時由投標人使用二維碼自助遞交投標文件,并將
遞交投標文件時業務系統所給的交標序號標注在裝有投標文件 U 盤的密封信上,連同相關證件
原件,于規定時間內在收標處提交。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資源交
易信息網(http://www.qzzb.gov.cn) 上發布。
行政監督部門
名稱:石獅市交通和城市建設局 辦公地址:石獅市長福路 31 號原交通局大樓
聯系電話:0595-88710786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 石獅市經濟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電話:059588659188 ,傳真:
聯系人: 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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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石獅市永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電話: 13506930320 ,傳真:
聯系人: 鄭力強
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名稱: 石獅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 石獅市東港路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2017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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