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經核查,港城建設(福建)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在資質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第22號令)第三十五條規定,決定對這4家企業予以通報批評,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企業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將其不良行為按規定予以企業信用評價扣分并上網公布。
附件:弄虛作假企業名單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經核查,港城建設(福建)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在資質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第22號令)第三十五條規定,決定對這4家企業予以通報批評,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企業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將其不良行為按規定予以企業信用評價扣分并上網公布。
附件:弄虛作假企業名單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聯系電話
微信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