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為全面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省廳《關于建立建筑施工企業質量安全內控體系核查制度的通知》(閩建建〔2018〕15號)有關精神,對2018年度全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動態年度平均記分排名前100名的施工企業(名單詳見附件)采取以下差異化監管措施:
一、開展項目延伸檢查。對上述施工企業在全省范圍內所有在建項目開展延伸檢查,由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負責(按附件2)。工程項目監管部門要立即督促企業對轄區內承接的所有在建項目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工程項目監管部門。工程項目監管部門可結合“雙隨機”監管或各類檢查工作,對每個項目至少進行一次現場專項檢查,重點核查企業自查自糾情況,發現企業自查自糾流于形式、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視同拒絕按工程項目監管部門發出的責令改正通知單進行改正,每次給予施工單位Mi記5分。
二、開展省內企業內控體系核查。對上述省內施工企業的每個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工程項目監管部門結合現場檢查根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評價,填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評分表》(表A-5,其中序號6“評定項目保險”中的意外傷害保險改為工傷保險,下同),于2019年10月30日前書面函告企業注冊地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并抄報省廳。由企業注冊地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匯總企業在省內所有項目的評價情況,并組織對企業進行安全生產考核評價,評價為不合格的應嚴格復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開展省外企業內控體系核查。對省外施工企業的每個工程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工程項目監管部門結合現場檢查根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評價,填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評分表》(表A-5),于2019年10月30日前書面報送省廳。對省外施工企業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評分表》(表A-5)中存在實得分數為零的項目、或者該評分表實得分數低于70分、或者施工現場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及相關現行標準規范進行檢查且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由工程項目監管部門責令全面停工整改。由省廳根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匯總企業在省內所有項目的評價情況,認定該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不合格的,省廳將書面函告企業注冊地省級住建主管部門,建議嚴格復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省廳對各地執行上述監管措施情況實施掛牌督辦。各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要在2019年12月10日前,匯總本轄區內在建項目延伸檢查和企業內控體系核查情況,書面報告省廳。
附件:1.2018年度全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動態年度平均記分排名前100名的施工企業名單
2.2018年度全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動態年度平均記分排名前100名的施工企業在建項目及核查機構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