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建設類執業注冊人員“掛證存疑名單”自查自糾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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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建設類執業注冊人員“掛證存疑名單”自查自糾有關事項的通知
閩建辦筑函〔2019〕21號
發布時間:2019-03-01 09:16 字號: 大 中 小 默認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閩建筑函〔2019〕11號)的規定,2019年3月31日前為建設類執業注冊人員“掛證”自查自糾階段。日前,住建部已將建設類執業注冊人員“掛證存疑名單”(包括社保問題和注冊人員多單位重復注冊問題)提供給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為便于企業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在我省的建設類執業注冊人員“掛證存疑名單”通過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廳網站的企業管理服務平臺推送到注冊人員所在的企業端,企業可以登錄查看本企業注冊人員是否列入“掛證存疑名單”。被列入“掛證存疑名單”的企業,應當對照所列明的問題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在“掛證”專項整治自查自糾階段,“掛證存疑名單”將根據住建部推送的數據進行不定期更新。
二、收到“掛證存疑名單”的企業,如發現名單中的注冊人員已完成自查自糾,或存在問題與實際不符,或屬于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規定的6類情形之一的,無需向省廳陳述。 對“掛證存疑名單”存在疑義的企業,可向注冊人員本人進行確認與核實。
三、在全面排查階段,省廳將按照住建部提供的實時數據組織主管部門進行核查,對“掛證”行為一經查實的,將按照閩建筑函〔2019〕11號文件的規定嚴肅處理。被核查到的企業和注冊人員在全面排查階段應當予以配合,并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陳述。
四、如對本通知的要求有疑問的,可咨詢省廳注冊中心,聯系電話:0591-38161636轉1。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