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設局、廈門市建設局:
為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保證工程安全質量,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決定依法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專項監督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檢查時間
2019年6月中下旬,具體時間由督查組電話通知。
二、監督檢查范圍
福州、廈門兩地在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每個地市檢查4個項目。
三、監督檢查內容
(一)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規定》(住建部令37號)、《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建質〔2018〕95號)和省廳《關于加強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閩建建〔2017〕30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項目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履行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職責,施工企業對項目的檢查情況以及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在崗履職情況。
(三)受檢項目工程實體安全質量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受檢工程項目安全質量管理、主體結構實體質量、車站基坑、區間施工、模板支架、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現場消防安全等情況。
(四)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關鍵節點風險預控及工程安全風險管理情況等。
四、監督檢查方式
省廳組織1個督查組。督查組配備組長、聯絡員各1人,安全、質量、監測、設備、回彈(材料檢測)、盾構專家各1人,計8人。根據“雙隨機”要求,受檢工程項目均在動態監管系統上出發前30分鐘隨機抽取,抽查項目應為主體結構施工階段的項目。
五、工作要求
(一)檢查不得影響工程項目正常施工,項目不得停工迎檢。
(二)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和廈門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所有在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進行全面自查自糾。
(三)受檢地區應準備隨機抽查項目清單,通知受檢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到場,組織監管人員配合督查組做好現場實測實量、回彈檢測等工作。
(四)督查組組長、聯絡員和安全、質量專家由省廳派出,具體監督檢查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福建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會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減少陪同人員,安排從簡。
(五)請福州和廈門建設主管部門指定1名同志作為聯絡員,并將聯絡員姓名、手機號碼于6月12日前書面報送省廳工程處(傳真:0591-87601285,郵箱:fjgcc2014@163.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