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建筑企業工程業績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建筑市場“四庫一平臺”信息,提升建筑企業資質審批服務水平,根據省委巡視整改要求,經研究,決定在“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開展建筑企業工程業績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采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集程序
(一)企業使用數字證書(CA鎖),通過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登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平臺”,在企業端->業績維護->業績補錄->項目信息登記->施工安全從業人員明細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類型,補填業績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
(二)企業對補填的業績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簽章”按鈕,加蓋企業電子印章確認,上傳數據信息。企業對增補的技術負責人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三)建筑和市政施工總承包工程以及由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專業承包工程,由工程項目所在地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補填的業績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進行核實,可以存檔的“現場管理人員備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等材料為準,確實無誤的予以確認,并對確認結果負責。
(四)建筑和市政施工總承包工程以及由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專業承包工程,業績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由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推送至“省平臺”。由總承包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承包工程,企業填報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并電子簽章確認上傳后,即通過系統推送至“省平臺”。
(五)“省平臺”向社會公開業績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二、截止時限
2019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由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監管系統推送至“省平臺”的工程業績項目無需補填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
(二)企業補填的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經電子簽章確認后,不得修改。“省平臺”中的技術負責人信息,可作為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部門資質審批的依據。
(三)項目所在地市、縣(區)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核實工作,發現企業填寫虛假或不實的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的,應當嚴肅處理。對項目技術負責人補錄信息弄虛作假的企業予以信用扣分,對使用虛假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騙取資質的企業,撤銷已批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