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復工復產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閩委辦發明電〔2020〕24號)的要求,實施積極的金融融資支持政策推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現就利用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合同抵押貸款試點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請你們對接當地商業銀行創新金融產品,開展施工合同貸款試點,即施工企業可以憑借承建的政府投資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許可證等材料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施工企業申請貸款,拓寬融資渠道。
二、組織優秀誠信施工單位與銀行加強銀企合作,尤其要支持列入建筑業增產增效行動的重點企業根據自身需要,與有意向的商業銀行對接申請貸款,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當予以配合支持。
三、加強與商業銀行信息共享,及時提供工程項目情況和施工單位資信情況,便于商業銀行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商業銀行了解施工單位貸款使用及還貸情況,保證貸款用途和效益發揮,實現銀企合作共贏。
四、試點過程情況以及實施過程中存在困難和問題需要省級層面協調的,及時報告省廳建筑業處。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