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牽頭單位:
為切實加強房屋鑒定質量監管,推進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攻堅,2020年5月中下旬,省廳結合住建行業行風整治專項行動,邀請北京上海和省內房屋鑒定專家,組織三個工作組對全省18家可靠性鑒定機構進行了全覆蓋鑒定質量抽查。6月中下旬,再次組織專家組對部分鑒定機構進行延伸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根據鑒定質量抽查工作方案,每個工作組共調研和檢查6家鑒定機構,每個機構抽查2019年以來特別是百日攻堅以來完成的6個鑒定項目,主要檢查鑒定機構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和房屋鑒定技術標準情況,包括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及實施情況、鑒定報告質量情況、鑒定報告與現場符合性情況等。抽查各類鑒定報告共108份,覆蓋安全性鑒定、可靠性鑒定、危房鑒定、使用性鑒定、火災后鑒定、裂縫專項鑒定等鑒定類別,對18個鑒定項目進行了現場抽查核查。檢查情況已當場反饋所有鑒定機構。6月進行的延伸檢查中,通過抽查鑒定報告、現場踏勘以及對企業和項目負責人調查詢問等方式進行復核,并延伸抽查和現場復核其他4個鑒定項目。
經調研和現場抽查發現,我省可靠性鑒定機構人員配備基本滿足相關規定要求,大部分機構質量保證體系運轉基本正常,設備管理相對規范,報告所述結構型式、平面布置、使用功能、現場檢測位置、構件損傷缺陷狀況、圍護系統使用狀況與現場檢測情況基本相符。從總體評價看,我省鑒定機構鑒定報告質量參差不齊,大部分鑒定機構業務能力總體水平不高,各工作組抽查的鑒定機構總體評價排序情況詳附件。
二、主要問題
從抽查情況看,鑒定機構部分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風險意識不高,鑒定技術水平有限,對規范條文的理解不夠準確,結構計算分析的資料、現場照片等電子文件未與鑒定報告等資料歸檔保存等問題較為普遍。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質量保證體系方面
1.部分鑒定機構質量保證體系實際運行效果差、隨意性大,如廈門欣途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福建博海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2.部分鑒定機構原始記錄缺失,檔案管理不規范、不完整,如福建上若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3.部分鑒定機構未進行合同評審、未編制鑒定方案,如抽查的廈門合誠工程檢測有限公司6個項目均沒有合同評審資料,合同管理存在較大疏漏。
4.部分項目鑒定類別不合理,僅進行使用性鑒定,如福建科峰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完成的鑒定報告編號為KFRJD19000042的項目等。
(二)鑒定報告質量方面
1.部分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中安全性鑒定和抗震鑒定混在一起評定,鑒定工作評定層級不清晰,未按照構件-子單元(系統)-單元的層級進行評定。
2.部分鑒定機構鑒定報告編寫沒有邏輯性,深度不足、完整性不足,如福建博海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3.部分鑒定項目未能提供計算書或未進行承載力計算,如所抽查的廈門合誠工程檢測有限公司6個項目均無法提供計算書;部分鑒定項目計算未能真實反映現場實際荷載情況,如福建科峰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完成的鑒定報告編號為KFRJD20000119的項目,建筑物實際結構體系為內框架結構,建模采用框剪結構,建模選型錯誤、建模分析錯誤,構件承載能力評定錯誤等。
4.部分鑒定項目結構安全性評級不嚴謹,評定結論不準確、不合理,如福建荔建檢驗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完成的鑒定報告編號為RSV41900055的項目。
(三)現場檢測方面
1.部分鑒定機構現場抽樣較隨意,針對性不強,抽樣數量與規范要求存在明顯差距,取值依據不足,無足夠檢測數據支撐,如廈門欣途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廈門合誠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孚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福建博海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等,其中廈門欣途公司報告編號為XXTBG-SJD-2000115的項目,二層以上柱梁未進行回彈檢測,二層以上柱、梁鋼筋直徑及規格未檢測,樓板厚度未檢測,有關原始記錄為主觀推測等;廈門合誠公司報告編號為HCZA-B03-2000011的項目,現場抽樣數量過少,4層樓只檢測3個構件;報告編號為HCKA-B03-1900021的項目,現場發現三層為鋼結構雨披和一層有鋼結構出入口雨篷,現場均未復核,報告中也未提及,無法支撐后續鑒定結論。
2.部分項目混凝土構件未進行鋼筋的規格、數量和力學性能的檢測,鋼結構現場檢測缺少對桿件銹蝕、材料強度、漆膜厚度以及焊縫情況等參數的檢測數據,如廈門欣途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完成的鑒定報告編號為XXTBG-SJD-1900003的項目。
3.部分無設計圖紙的項目,地基基礎現場調查時未進行開挖檢查、驗證或基礎承載能力驗算。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實整改要求。各鑒定機構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認真落實整改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條進行梳理,完善鑒定報告及相關鑒定檔案內容,必要時收回鑒定報告,重新鑒定。要舉一反三,強化質保體系運行,認真執行質量控制各項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避免檢查發現的問題再次發生。自查自糾情況,請于2020年7月31日前報送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
(二)嚴格執行鑒定標準。各鑒定機構要嚴格執行房屋鑒定有關技術標準,按層級從構件到子單元再到單元進行逐層評定,不得省略評級過程,不得簡化鑒定程序,安全性鑒定和抗震鑒定不得混合進行評定。要合理確定鑒定類別,對涉及營業場所開業前進行的房屋鑒定,不得僅進行使用性鑒定。危房鑒定和使用性鑒定報告均不得作為判定房屋結構安全的依據。
(三)加快完善房屋檔案信息。委托安全鑒定的房屋,要將房屋鑒定報告及時上傳“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省廳已升級完善系統相關功能,請各地督促鑒定機構及時將房屋鑒定報告上傳系統,按照社區(村)錄入、街道(鄉鎮)審核的建檔要求,由社區(村)根據鑒定報告錄入房屋鑒定結果,街道(鄉鎮)及時進行審核,加快完善房屋檔案信息。未上傳系統的房屋鑒定報告,不得作為相關部門審批的依據。
(四)強化鑒定機構監管。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結合住建行業行風整治專項行動,強化鑒定質量監管,重點對安全性鑒定結論為Asu(不影響整體承載)、Bsu(不顯著影響整體承載)和可靠性鑒定結論為Ⅰ(不影響整體承載功能和使用功能)、Ⅱ(不顯著影響整體承載功能和使用功能)的項目進行抽查,規范鑒定機構行為,提升鑒定工作質量。發現存在轉包、掛靠、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鑒定結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責令改正,嚴肅處理,依法采取通報、警告、罰款、列入黑名單等措施;屬于省外鑒定機構的,清出市場,并抄告注冊所在地省級住建主管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鑒定機構存在的違規問題,另行發文,由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立案查處。
(五)加強宣傳教育培訓。要加強對鑒定從業人員在標準規范、質量保證體系等方面的技術培訓,組織技術交流研討,提升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質量安全意識。省廳已組織錄制房屋安全鑒定視頻講座并在省廳官網“百日攻堅”專欄公布,請各地組織鑒定人員觀看學習。要加強宣傳引導,強化負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嚴守安全底線,嚴禁依業主的主觀意愿作為評級依據。
附件:各組房屋可靠性鑒定機構抽查質量總體評價排序表
福建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