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0年3月29日住建部令第24號發布,根據2015年5月4日住建部令24號修正)第17條規定,現就開展2020年度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
(一)年檢對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在福建省內注冊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其中:取得暫定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參加資質年檢。
(二)年檢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三)年檢辦法
按照屬地化和“誰審批資質、誰負責檢查”的原則,由企業通過“福建省房地產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進行無紙化申報。其中:一、二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年檢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審查申報企業情況,做出資質年檢結論,并通過適當方式公布檢查結果。
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以下情況,分為紅色、黃色、綠色,實行差異化檢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為紅色監管企業:
(1)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2)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受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責令限期整改的;
(3)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連續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未按要求在“信息系統”準確填報統計數據的;
(4)連續兩年被列為黃色監管企業;
(5)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資質檢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為黃色監管企業:
(1)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記錄的;
(2)對投訴事項處理不及時、發生群體性上訪或者被多次反復投訴;
(3)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連續兩個月未按要求在“信息系統”中準確填報統計數據。
3.上述1、2項以外的其他企業,列為綠色監管企業。
(四)工作要求
1.資質年檢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批后監管的重要方式,各市、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要履行好資質年檢職責,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督促企業按時、準確填報項目基本情況和進度月報數據。對列為紅色、黃色監管的企業,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頻率。
2.在資質年檢過程中,主管部門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等問題,應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整改的,資質年檢予以通過;逾期未整改的,資質年檢不予通過。未按期參加資質年檢的企業,需由企業提交情況說明,經所在地的市、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確認后,給予補檢。
3.各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結合本次資質年檢工作,進一步排查風險項目信息,跟蹤工程進度和銷售情況,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確保按期交房。
二、做好行政審批信息系統剝離下放銜接工作
按照我廳《關于剝離下放行政審批信息系統審批功能的通知》(閩建許函〔2020〕12號)工作安排,2020年11月1日起,各設區市全面依托市級行政審批信息系統辦理審批業務。房地產開發資質年檢、工程月報填報管理權限將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事項一同下放。2021年起,各設區市依托市級行政審批信息系統,自行組織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工作(使用省廳提供市級版行政審批信息系統的,可自行在系統中開通年檢通道)。同時,要做好省、市數據共享工作,每年10月底前,將當年年檢結果上報我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