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省級建設類有關社團:
2021年度培訓辦班計劃已經廳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并就實施培訓辦班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培訓辦班項目責任處室(單位)舉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堅持經費總量控制,嚴格控制培訓時間和規模,嚴格控制經費支出總額。
二、圍繞培訓辦班主題,科學設置培訓課程內容,選好配優師資,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培訓辦班動態監管,培訓辦班項目責任處室(單位)印發培訓辦班通知時應注明培訓辦班計劃依據并經人事處、綜合財務處會稿,附上培訓課程教學計劃。同時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規范培訓行為,嚴格學員管理,加強培訓全過程管理。
三、培訓辦班項目責任處室(單位)嚴格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培訓費管理辦法》(閩建財〔2017〕5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修改<廳培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建辦財〔2018〕8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轉發<福建省省直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閩建辦財函〔2018〕49號)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嚴格履行培訓通知審批、備案程序,確保培訓辦班計劃保質保量完成,未經批準不得計劃外辦班。培訓辦班計劃原則上應于本年度11月中旬完成,培訓執行情況(包括開班數、培訓人數、使用經費等及有關建議)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反饋廳人事處匯總。
附件:2021年省住建廳培訓辦班(專門業務)計劃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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