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房屋征收部門,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度全省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信用評價的通知》(閩建辦房函〔2021〕5號)規定,省廳于2021年3月份組織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房屋征收部門,對轄區內已在省廳備案的244家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開展2020年度信用評價。其中,32家新增單位因備案時間不足一年,按規定不參加2020度信用評價。經各設區市房屋征收部門評價,共有52家單位信用評價結果為A級,158家單位信用評價結果為B級,2家單位信用評價結果為C級。經公示無異議,現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信用評價結果公布如下(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信用評價結果為C級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請相關設區市房屋征收部門督促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福建省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規范化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整改。設區市房屋征收部門于6月30日前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送省廳。
附件:2020年度全省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信用評價結果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