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房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落實住建部關于推進工程建設標準化改革精神,加快我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以下簡稱“省標”)更新優化,提升省標編制質量水平,省廳去年印發《關于公布全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復審修編項目計劃的通知》(閩建科〔2020〕13號)。為進一步做好省標復審修編工作,為全省城鄉建設品質提升提供標準化服務,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指導做好2020年省標項目復審修編工作,進一步加快省標修編進度。各主編單位抓緊組織專業力量,按照省廳閩建科〔2020〕13號文要求,及時保質完成省標修編任務。
二、在上述省標復審修編工作基礎上,省廳對2016年、2017年發布實施的省標修編項目進行梳理共48項,作為2021年全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修編計劃項目(附件2)予以公布。有關復審修編工作程序要求,仍按閩建科〔2020〕13號文件執行,2022年底前各主編單位應完成上述省標復審修編任務。
附件:1.2020年全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修編項目匯總表(共161項)
2.2021年全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計劃修編項目匯總表(共48項)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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