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閩建筑〔2022〕3號)規定,規范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編制投標報價文件的計價軟件(以下簡稱“投標計價軟件”)功能應用,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投標計價軟件測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用于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投標的計價軟件應申報測評。
二、申報測評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造價軟件測評申請表;
(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情況;
(三)投標計價軟件在我省的應用情況;
(四)投標計價軟件完全版本一套;
(五)計價軟件開發單位誠信承諾函;
(六)其它相關技術資料。
三、計價軟件測評要求:
(一)符合閩建筑〔2022〕3號文有關規定。
(二)符合現行福建省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規定。
(三)在導入XML和Excel格式文件時,不具有獲取可逆向還原清單組價信息的標識和記錄信息功能或同等效果功能。
(四)清單項目記錄軟硬件信息的要求:錄入清單項目時,記錄當前軟硬件信息;導入(復制或同等效果功能)清單項目和定額子目時,要帶有源數據所在清單項目記錄的軟硬件信息(軟硬件件信息記錄至少有1條),并增加記錄當前時間的軟硬件信息;清單及清單組價信息發生變動時,要記錄當前軟硬件信息。
(五)導出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XML電子文檔壓縮包要包含全文加密文檔。
(六)不得具有清理、刪除、修改、偽造軟硬件信息記錄功能。
(七)不得具有“一鍵組價”“一鍵調標”“在線智能組價”等為串通投標提供便利的輔助功能或同等效果功能。
(八)不外接外部組價服務工具。
四、經測評合格的投標計價軟件名單,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投標計價軟件版本升級的,不再重新測評。
五、計價軟件測評由省造價總站組織實施,不收取任何費用。申報測評時間截止2022年7月30日,測評資料可以電子版形式遞交,電子郵箱:350713783@qq.com,郵寄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北大路242號福建省住建廳大院石結構辦公樓三層,聯系人:趙俊秋。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