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工作,省廳組織開發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子系統”(以下簡稱“施工安全評價子系統”),經研究,決定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啟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錄方式
“施工安全評價子系統”為電腦端,所有用戶均使用閩政通用戶(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用戶)登錄,登錄地址為: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http://zjt.fujian.gov.cn/)-行業管理-質量安全-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或直接訪問以下網址:https://220.160.52.164:20082/login。
二、使用要求
(一)“施工安全評價子系統”上線后,各施工企業和評價主體應嚴格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實施細則(2022版)》的有關要求,通過系統進行填報、審核和評價,取消線下評價。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于2022年到期且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的企業,企業評價申請應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交,評價主體的評價工作應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施工安全評價子系統中設有數據補錄專欄,開放時間為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各責任單位和主管部門應及時補錄1月至8月的評價數據,具體要求如下:
1.在建項目應補錄2022年1月~8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項目月自評情況匯總表》,并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批,9月及后續相關數據則登陸系統自評模塊直接錄入;施工企業應補錄2022年第一、二季度的《建筑施工企業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季度檢查表》,第三季度及后續相關數據登陸系統自評模塊直接錄入。
2.2022年以來,已由評價主體出具紙質評價結果告知書的企業和項目,無需再補錄相關自評和自查以及評價申請數據。
3.項目評價主體和企業評價主體應補錄2022年1月至8月的項目評價和企業評價結果告知書相關數據。已提交項目或企業評價申請,評價主體未出具告知書的,需在系統補錄自評數據,重新提交評價申請。
三、工作要求
(一)利用信息化技術是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和監管效率的重要舉措,對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務必高度重視,立即將有關要求通知到項目、通知到企業,確保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工作有序開展。
(二)省廳已組織編寫了具體操作手冊,各地可登錄網址后通過首頁“資料下載”窗口下載。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8650079553、18650088205、18650086367。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