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興市人民政府發布了《嘉興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46號)。該實施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及《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該市實際而制定,共分六章71條,涉及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簽約、法律責任等內容。主要針對當前突出問題,主要細化、完善了保障公開公平公正、預防和懲治腐敗、維護招標投標正常秩序的規定。該辦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