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作出部署,要求各地落實“森林城鄉,綠色通道”建設的要求,提升城市環境質量、生態旅游環境和園林綠化水平,建設高品質的具有本地特色的城市綠道。
該廳明確了工作目標:各設區市編制城市綠道規劃,結合城市內水系和景點布局建設城市綠道并選取23個有條件的路段,打造城市綠道展示段。到今年年底,完成綠道建設試點展示段500公里左右,其中南昌市建成綠道100公里左右、其他設區市各建成40公里左右。到2015年,全省城市綠道框架基本成型,以城市綠道為基礎、區域綠道為骨架的綠道網絡基本建成,建成綠道1500公里左右。
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開展此項工作提出5項基本要求:一是綠道規劃編制。今年6月底前,各地要編制完成城市綠道規劃和建設詳細規劃,并啟動城市綠道示范段建設。二是城市綠道建設。各地要結合城市水系、山體等規劃建設,構建城市綠道主線,做到設施完善、標志統一規范。三是配套設施建設。合理設置綠道驛站,以驛站為核心,建設方便群眾的游覽設施。四是設置統一標志。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訂各類標志。五是加強城市綠道的維護和管理。各地要根據不同的綠道類型制訂相應的管理規定。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