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計劃單列市建委: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抗震防災2012年工作總結和2013年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安排好今年的抗震防災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3年4月3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抗震防災2012年工作總結和2013年工作要點
一、2012年主要工作
2012年,我國自然災害形勢嚴峻,特別是地震災害仍然較為突出,全國共發生16次5級以上地震,部分地震造成了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我部認真組織開展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抗震防災工作。
(一)法制建設和工作部署方面
一是加強《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條例》的起草研究工作,形成征求意見稿。二是召開全國部分省市抗震辦公室主任座談會,交流各地工作經驗,研究進一步加強抗震防災工作措施。三是部署全系統防災減災日宣傳工作,并開展5•12防災減災日有關活動。四是召開推廣建筑隔震減震技術座談會,研究隔震減震技術推廣應用工作。
(二)標準規范和技術文件方面
一是批準發布了《構筑物抗震設計規范》、《底部框架—抗震墻砌體房屋抗震技術規程》、《石油化工鋼制設備抗震設計規范》等3項抗震相關標準。二是組織編制并完成《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城市綜合防災規劃標準》、《村鎮綜合防災規劃標準》、《城鎮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范》、《建筑震后應急評估和修復技術規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抗災設防專項論證技術要點》等標準規范和技術文件的征求意見稿。
(三)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方面
一是完成第二屆全國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審查委員會換屆工作。二是推動完成67項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編制工作,并對部分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技術評審工作進行指導。三是加強城市總體規劃中有關城市抗震防災專項內容審查、論證,注重完善城市防災避難場所規劃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等規劃內容,提高城市設防能力。四是開展用于城市防災規劃的防災社區指標體系研究。
(四)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方面
一是推動各地完成1126項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強化全國超限委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審查和技術總結工作。二是推動完成23項重要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工作,并更新全國市政公用設施抗震專項論證專家庫。三是作為全國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完成對廣西自治區的對口督查工作。
(五)自然災害處置和應急能力建設方面
一是參加國務院救災工作組赴“5.10”甘肅省定西市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7.21”北京市特大暴雨災害房山等受災地區并開展相關工作。二是組織救災工作組赴“9.7”云南省彝良地震災區了解災情,并派出相關專家對災后重建給予技術指導。三是做好與西藏亞東、新疆伊犁等震區抗震主管部門的實時聯系,為災區提供技術指導和政策文件。四是根據新修訂的《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開展《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修訂工作。
(六)抗震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方面
一是組織開展具有歷史價值木結構和磚石結構建筑的抗震鑒定加固技術要點研究工作,組織編制具有歷史價值鋼筋混凝土建筑的抗震鑒定加固案例。二是組織開展房屋建筑抗震質量評定指標體系、建筑隔震施工與驗收技術、工程組織等研究工作。三是參加地震工程國際研討會暨中美合作協調會、亞太經合組織災后恢復重建能力建設研討會等交流活動。四是繼續開展中日合作“建筑抗震技術人員研修”活動,年內組織了3批赴日培訓共計44人,開展14期國內培訓共計3014人。
二、2013年工作要點
2013年,我部將繼續貫徹“預防為主,防、抗、避、救相結合”的方針,以切實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監管為目標,以制、修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防災減災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為重點,加強抗震設防管理體制機制研究,加強新建建筑工程抗震設計、施工質量監管,加強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編制與實施,繼續抓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積極推動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和加固工作,進一步提升城市防災和工程抗震水平。
(一)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做好工作部署
一是按照國務院立法計劃,做好《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條例》起草工作。二是開展《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的修訂研究工作。三是印發《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四是根據國家防總統一部署,繼續開展城鎮排水與暴雨內澇防治的汛前檢查與督查。五是年內召開全國抗震辦主任工作座談會。
(二)進一步完善技術標準體系
一是加快《城市綜合防災規劃標準》、《村鎮綜合防災規劃標準》等標準規范制訂工作。二是開展《城鎮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范》、《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等標準規范的宣傳貫徹工作。三是組織開展我國抗震防災技術標準體系研究。
(三)繼續推動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
一是組織編制《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審查技術要點》,并開展城市詳細規劃階段抗震防災規劃設計研究工作。二是指導各地全面普查城市排水設施現狀,編制城市排水與暴雨內澇防治有關規劃。三是推動各地開展城鎮防災避難場所建設,研究有關試點工作機制。四是組織編制抗震城市防災社區評價技術指南。五是召開第二屆全國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審查委員會全體會議。
(四)強化新建建設工程抗震防災監管
一是建立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規范超限審查工作。二是繼續推動各地實施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制度。三是加強供水、供熱、供氣、城市橋梁、地下工程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監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城市內澇。四是開展第五屆全國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審查委員會換屆工作。五是積極穩妥推廣減隔震技術在建設工程中的應用,并適時開展相關檢查工作。
(五)切實提高既有建筑抗震防災能力
一是開展既有建筑抗震設防對策研究,推動各地逐步開展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等工作,推動加強抗震管理組織機構建設。二是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監管,同時,對沒有政府補貼的農民自建房加強抗震安全指導,推動農房質量安全長效機制建立。三是繼續加強村鎮建設管理員培訓和農村建筑工匠培訓、考核及監管。四是繼續支持和指導喀什市老城區危舊房改造綜合治理項目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