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局屬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全省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暨“打非治違”專項檢查的通知》(閩建建〔2013〕12號)要求,決定立即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暨“打非治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專項治理,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及薄弱環節,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市建筑質量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市住建局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協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責任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暨“打非治違”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質量安全監督科),具體負責協調、督促和指導專項檢查工作。
三、檢查范圍、內容及方式
(一)檢查范圍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檢查內容
1.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推進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深化工程質量安全“三個”專項整治等情況。
2.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重點檢查:
(1)建設工程項目是否存在不辦理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質量安全監督等法定建設手續,擅自開工的行為。
(2)建設單位有無隨意壓縮工程項目建設合理工期,不及時支付或扣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干涉施工單位正常項目建設管理的行為。
(3)施工、設計、監理單位是否存在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施工的行為。
(4)施工企業是否存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活動的行為。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存在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行為。
(5)工程參建各方是否存在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行為。
3.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國家和省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1)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重點檢查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腳手架、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險源防控、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施工用電、現場防火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
(2)工程實體質量情況。重點檢查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實體工程以及涉及結構安全的原材料質量。
(3)主體行為。重點檢查企業及項目部對工程質量安全監控及定期自查自糾情況;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三)檢查方式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開展全面自查自糾;
2.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檢查,并做好省住建廳組織督查的迎檢準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自查自糾。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工程參建各方主體緊急動員,立即行動,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施工、監理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一”節前要對所承接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非法違法建設和違規違章行為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和問題,糾正非法違規行為。
(二)加強檢查落實整改。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為主與層級督導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自查與抽查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等方式,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同時組織拉網式檢查,層層落實檢查責任制,真正做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和問題的項目,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地組織檢查情況請于4月26日前報市住建局質安科。
(三)堅持標準嚴格執法。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安全監管執法,對發現的非法違法建設和違規違章行為要逐一登記建檔,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四個一律”和“六個一批”的要求從嚴執法,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理一起,堅決遏制非法違法行為,提高工程參建各方依法依規意識。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3年4月19日